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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不要孩子要不要给抚养费

离婚 2022-11-04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的,需要给付抚养费。因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且不损害子女利益的除外。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的,需要给付抚养费。因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且不损害子女利益的除外。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之后女方不要孩子的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另一方表示不需要抚养费的除外。离婚的时候父母一方不能以不要孩子抚养权为由不支付抚养费,因为正是没有抚养权才需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要给抚养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其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拒绝、推诿。女方应该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所定的相关数额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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