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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口头告知做完12月份之后就解散了,未有书面通知,是可以要求公司再多发一个月的工资的对吗?如果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这多发的一个月工资仅为基本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2-11-05 0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公司做了几天能拿到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取得报酬的权利,所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如果公司在劳动者辞工后的第四个月才发工资,违法。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而劳动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在与其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
    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其改正。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两倍工资是从单位用工的第二个月算起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月实际工资的数额计算,最多计算至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时为止。即单位逾期不签劳动合同的,最多向劳动者支付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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