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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3月份上幼儿园,4月份申请的补助,当时老师说材料审核通过钱就下来了,之后就一直没有消息了,问过老师几次都说没有下来,现在孩子转学了,老师以孩子不是本园幼儿为由,不管了,后来我问那我该向那个部门要这个补助,后来老师说等上班后给我管这块的老师,之后我又问了回答一直是没有消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综合法律 2022-11-05 07: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追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受到第三人损害,前述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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