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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想离婚我们有两个女儿老婆做了绝育手术了现在我想要一个孩子她不给怎么办

离婚 2022-11-05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离婚想要孩子可以与女方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抚养权。起诉时应当出示证据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以争取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女方提出离婚,还想要孩子的,只要=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女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法院会大概率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离婚了孩子可以由双方协商抚养,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要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当事人需要尽可能的证明自己的各方面条件更加适合孩子成长,以及孩子与另一方一起生活会不利于孩子成长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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