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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双重户口,主动去派出去注销不用的户口,户籍员不给办理,理由是连同我父母一起注销,不能单独注销我一个人的,我改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11-05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 双重户口的注销流程为:

    1、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2、出具其当事人的2个户口簿,并说明相关情况出具证明材料;

    3、户口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核之后予以注销其中的一个户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双重户口注销想销哪个都可以。公民具有双重户口的情况下,是可以带上需要注销一方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注销的,需要说明户口重复才可以申请办理注销。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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