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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后男方要求增加抚养费,

离婚 2022-11-05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三年了,符合法定增加抚养费条件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当前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的,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担能力下降的,可以请求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增加抚养费;目前抚养费已经低于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的,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子女的抚养费是根据实际需要来支付的,所以如果子女的实际需要增加了,那自然可以增加抚养费。一般来说正常的抚养费比例是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特殊情况可以提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已经约定到抚养费的,也能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的,但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的,必须满足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法定增加情形之一,起诉要求增加的,人民法院才会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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