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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失业金医保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1-05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以后找到新工作了的,转移到新单位缴费即可;如果以后没找到新工作,可以个人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领取社保失业金需要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失业的证明,例如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缴纳失业险满一年的证明;然后进行登记备案,并表明自己有求职意向,材料齐全,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领失业金期间不缴纳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应当持身份证和失业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医保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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