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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没有签试用期合同,三个月后公司要我写转正报告,但是沒有通过转正,公司要我离职,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11-05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公司如果是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的赔偿。试用期一般赔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没有签合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已经超过一个月的,则劳动者离职后可以找公司赔偿。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但是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已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若用人单位可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赔偿;若不能证明属于违法辞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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