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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被扣6分,通过学习又反了6分,目前有11分,又被扣了6分,会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 2022-11-05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记分周期内驾驶人扣完12分后,通过学习、考试,记分清零再次被扣12分的,驾驶人的驾驶证会被交管部门依法扣留,驾驶人则除应当在15日内接受相应的道路安全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之外,还要额外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并在通过后10日内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即科目三考试。都通过的,交管部门予以发还驾驶证并将记分清零。


    法律依据:

    公安部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a证扣分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达到12分的,会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 驾驶证给别人扣分有影响,对于提供驾驶证为他人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扣分的行为,既妨碍了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也不利于公安机关通过相应的行政处罚教育交通违法者,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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