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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纠纷,时间过了三年多,

离婚 2022-11-05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如下的问题:
    1、彩礼只有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下,才可以请求返还;
    2、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3、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的其他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纠纷处理应该遵循的原则如下: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2、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3、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4、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5、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解决彩礼纠纷的方式:和解、调解、起诉等。且因返还彩礼产生纠纷的,若满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应当依法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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