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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去世后残疾証找不到,还可以去残联领取补助吗

综合法律 2022-11-05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残疾人可以参加下列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残疾人可参加的社保和正常人一样,此外单位还可以依法为残疾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 如果当事人有残疾证,国家是有补贴的。但是这个补贴不一定是说直接给残疾人钱,只是在某些方面会进行优待,比如免费坐公交等。如果家庭困难的,则会给予生活帮助等。法律依据:如果当事人有残疾证,国家是有补贴的。
    但是这个补贴不一定是说直接给残疾人钱,只是在某些方面会进行优待,比如免费坐公交等。如果家庭困难的,则会给予生活帮助等。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 老人持有残疾证,是有补贴的。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以及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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