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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后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房屋折价款被前妻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

案件执行 2022-11-05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的能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通知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房产折价款,逾期仍未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冻结、划拨等查控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离婚后房产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离婚后,判决书上,关于房产等共同财产的判决内容,双方当事人要及时依法履行。如果当事人未按要求及时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房产如果是当事人生活必须,则不能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离婚后,对于法院判决的房产分割,被执行人应在判决生效后主动执行,在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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