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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我们婚内出轨并生下别人的孩子,离家出走一年多对我们俩的孩子不管不问,请问,我可以告她什么罪?

婚姻家庭 2022-11-05 1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内出轨生子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话,一般是道德方面的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假如婚内出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婚内出轨生孩子不是一定犯法的。如果夫妻一方因一夜情等非与第三者以夫妻关系持续生活的情况下,不应认定为犯法。如果夫妻一方因同居而与第三者生活的,应当认定为犯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孩子不是亲生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向对方主张赔偿。在法律上,当事人与这个孩子原本既非亲父母子女关系亦非养父母子女关系,但却一直在行使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出轨对象生育孩子,给原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出轨方应当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失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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