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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被拘留五日什么时间计算

刑事辩护 2022-11-05 2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拘留的时间从被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从拘留当日到第二天为第一天,以此类推。拘留期间要对被拘留人进行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活动。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室外活动时间。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 拘留时间应当从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关押时开始计算。行政拘留时间最长是十五日,合并拘留最长不会超过二十日。刑事拘留的时间会根据行为情节的轻重来确定不同的时间长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拘留的时间从限制人身自由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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