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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户口本?

婚姻家庭 2022-11-05 2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补办户口本的方式为: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补办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若本人无法申请补办的,可由户主代为办理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需要户口本的事情:  
    1、办身份证要用;  
    2、上学要用;  
    3、生孩子要用;  
    4、办理护照要用;  
    5、继承遗产要用;  
    6、拆迁补偿要用等。  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  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 在我国办理户口需要的证件有: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认领证、分户或并户证明、失踪证明、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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