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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被对方追尾,对方不肯赔偿营运损失

交通事故 2022-11-06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车祸赔偿问题,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或对方不肯协商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对于营运车辆的营运损失,责任人应该赔偿。交通事故后车辆停运损失根据受害人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因遭受损失而无法进行运营活动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通常就是因为交通事故减少的收入。
    这部分赔偿费用应根据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是由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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