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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协议上写了房产归女儿,但是没有过户现在房产算谁的

离婚 2022-11-06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但未过户协议有效,但房产尚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未过户房产导致其存在产权障碍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离婚协议关于房产的约定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虽未过户的,但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房屋就归子女了,子女对该房屋的享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的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双方协商决定将房屋赠送给孩子,但是还没有过户的,未过户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没有过户之前,双方的任意一方都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因为房屋所有权人还没有变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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