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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复婚卖房还需要交析产税嘛

离婚 2022-11-06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应当依法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变更为一方的,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户时,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税类:契税,按照房产总额的百分之二收取;印花税,按照房产总额的万分之五收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共有房产重新进行分割或归属其中一方的,不征收契税。但是原本属于夫妻一方的房产,如果离婚时权属发生改变的,应当按照赠与行为来征收契税。
    费类: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照房产总额的百分之二收取;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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