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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刑事案件需要中止审理

刑事辩护 2022-11-06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如下:
    1、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身患重病无法出庭的;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刑事诉讼中止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中止审理刑事案件的条件是: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被告人脱逃;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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