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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工伤,但是没有购买保险

工伤赔偿 2022-11-06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买工伤保险因工受伤算是工伤。工伤的认定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与是否购买工伤保险无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没买保险,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即使未购买工伤保险,但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公司会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若公司之后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则新发生的费用可由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一起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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