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把钱借给了一家公司,有借款合同,公司法人把钱转到了他自己的银行卡里了,有银行流水为证,导致公司没钱给我,他这行为是不是诈骗。

合同纠纷 2022-11-06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要看其诈骗公司的股东是否满足主犯的条件。如果只是从犯的话,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以欺骗的理由借钱构成诈骗,要根据犯罪的过程来确定是否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一般情况下,企业借款属于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如果在借款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目的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七十七条[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