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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情况是,老婆在外地打工。有房贷,贷款,她不拿钱和我一起还账,不管家和孩子她给孩子买衣服吃的。她不同意离婚。请问我这婚怎么离。谢谢

离婚 2022-11-06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公不同意离婚可以由婚姻一方当事人自己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及副本直接到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六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就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性意见,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也同意离婚,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者在诉前调解阶段协商一致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在诉讼中,男方可以直接和法官表达其不想离婚,自己会努力修复感情的意愿,一般来讲法官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判决不准予后,建议男方去修复感情、缓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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