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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老公是相亲结的婚,现在因性格不合我想离婚,但是我们没有结婚证,因为我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我们现在育有一子。我想孩子跟我。孩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是我一人抚养,他爸妈没有帮我照顾过一天。所以,我想孩子我自己带。现在我要怎么做孩子才能归我但是我们没有结婚证,因为我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我想孩子跟我。现在我要怎么做孩子才能归我

离婚 2019-05-10 14: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奖励。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女双方即使日后出现财产纠纷等问题,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会从开始同居的那个时候算起,这样,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算作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但是还应当注意,如果同居的时候一方或双方都不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那么补办婚姻登记之后,他们的婚姻关系从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的那一天算起。
  •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第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满足该条文的全部适用条件,房产才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1、先结婚,后买房;
    2、一方父母单独出资,没有其他人出资;
    3、全款买房,贷款买房不能使用该条文,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因为条文中没有体现,系司法实践中的共识。

  •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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