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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调取以前的离婚协议书是在民政局调取吗?一定要本人带身份证去调取吗别人可以帮我去调取吗?

综合法律 2022-11-06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手续时的必备材料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先行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流程如下:
    1、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夫妻双方可以随时对协议内容自行进行更改;
    2、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理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依法予以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要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先行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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