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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出车祸,子女不垫付医药费怎么起诉

交通事故 2022-11-06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肇事方不出医药费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协调,要求肇事者垫付,受害人需要抢救的情况下,车祸肇事人应当垫付医药费。受害人也可以在伤情好转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车祸肇事方索赔医药费在内的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车祸肇事者不垫医药费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或者是自己先行垫付。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 车祸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当事人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事后向车祸肇事者追偿。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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