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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异地就医没有居住证也没有务工合同,而且已经住院了,合作医疗还能给报销吗

综合法律 2022-11-06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异地报销,但具体的报销内容各个省份都是不同的。其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其医疗费用在出院结算时,会直接报销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并且其回家之后还可能可以二次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在外地看病住院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门诊不能报销。参保人需要按照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于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发生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可以,其门诊费用在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报销标准数额时,是可以异地报销的。我国已经全面建立了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因此其农村合作社门诊费用可以在异地进行结算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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