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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包括哪一些内容

交通事故 2022-11-06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包含这些内容:
    1、调解的依据;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5、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调解的日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调解书具体包括的内容如下:
    1、调解依据;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5、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调解日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内容应当载明调解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调解日期。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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