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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对方醉驾骑电动车主动撞我的车,我方驾驶无任何违规行为,但是未下车检查,直接离去,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22-11-06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对方醉驾的,如果己方不存在过错行为的,那么由对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己方有过错,但过错程度小于对方的,那么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我方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醉驾不一定全责,划分责任不能只看一方的行为,而应该看双方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醉酒驾驶电动车撞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包括行为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行政责任为会被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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