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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否属于债权的担保方式之一

抵押担保 2022-11-06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有当事人之间的事先约定吗?如果没有,则要根据担保物的性质,移转的具体规定,担保合同签订的时间先后来确定了
  • 债的担保方式包括留置,抵押,质押,保证和定金。抵押,质押,保证和定金都需要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约定,属于协议的担保方式,留置属于法定担保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留置可以算是债权的担保方式之一,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将财产留置,并且对其优先受偿,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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