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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非法经营该怎么定罪的

刑事辩护 2022-11-06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放贷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 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刑。职业放贷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私自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秩序。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按照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一、关于非法放贷行为的认定及定罪处罚依据

    将“非法放贷行为”界定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实施非法放贷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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