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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工伤认定书下来都半年多了单位还没给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现在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2-11-06 1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若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已经超过法定的期限的,则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依法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证据不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证据。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配合证据的采集。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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