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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整需要多久

公司企业 2022-11-06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重整需要的时间是,从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时止。其中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时间是,法院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的时间是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六条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之前可以申请重整。公司重整需要的时间是,从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时止。其中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时间是,法院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的时间是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六条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 破产重整需要的时间,并不是统一且固定的,具体以实际情形而定。《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七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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