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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家小孩在学校被同学推摔坏了两个大门牙,当天对方家长陪同孩子去做了补牙,对于后期的治疗费用不想赔偿并一味的推卸责任不承担责任。学校,派出所,教育局调解都无果,现在让我们到3月份去做治疗鉴定再最后一次调解,最终会起诉到法院吧因为对方家一直不想调解,所以我想问问我应该主张哪些赔偿费用,能估算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因为我看到2015年9月你们受理过一起大门牙摔伤的官司,受害方获赔3.8万元,你们的经验+又有实力,所以想找你们寻求帮助,谢谢!对于后期的治疗费用不想赔偿并一味的推卸责任不承担责任。问问我应该主张哪些赔偿费用,能估算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

交通事故 2019-05-14 16: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侵权损害致人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1、作为学校,应当教育好学生要遵守学校秩序,不得打架闹事,因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致学生受到伤害,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学校也是赔偿义务人,因此在案件中应当作为共同被告;
    3、学校在法庭调查及辩论中,主要是阐明自己已尽到管理职责,应当不承担或少承担补充责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关于个人交通保险的相关问题,给您做出如下回答
    1、对方摩托车损失在赔偿范围,强制险下赔偿限额2000元,如不足则在商业险下赔偿,对于商业险下赔偿部分,需看事故责任,如您是全部责任,则对于超出2000元的剩余部分在商业三者险下全额部付,如是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则按对应比例承担责任,详见一下条款,上面写的很明确。
    2、对于三者人员人伤费用的问题,您可以要求您的强制险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强制险规定的很清楚的,由交警部门出具先行支付函,将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药品清单及病历相关材料递至保险公司,可以获得先行支付的赔款。
    3、保险公司对于人伤费用的核定标准不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就在医疗费用上面,不论是强制险还是商业险,均要求用药符合医疗保险规定,但是伤者在医院用什么药我们说了不算,所以这方面我们需要多沟通。与医院方面达成治疗意见,建议医院使用医保药品。
    4、前面所讲的情况均在您在此事故中有责任的前提下,如事故中没有责任,那么只需要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下无责赔偿部分就可以了。
  • 工伤鉴定是指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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