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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再婚了。户口迁至现任。前任丈夫家拆迁了。请问这样的情况分的房子财产有我的一份吗?

婚姻家庭 2022-11-06 2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房子被拆迁所得收益媳妇一般有份。动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如果之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动迁房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媳妇就有份。如果之前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回迁房也属于个人财产,媳妇就没有份,但是需要给与媳妇一些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父母赠与的房子,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如果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说明房屋是赠与自己个人的,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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