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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如果女方怀孕后不能还车贷房贷,男方之前答应的会还后来又不还,女方本来只有房贷,男方同意把彩礼去买车才有的车贷,因为男方征信不行所以用女方的名义贷款的,本来买车之前男方同意还车贷,女方怀孕以后男方也说还房贷,现在男方不愿意还,还要求女方把彩礼还回去,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离婚 2022-11-06 2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经怀孕但是夫妻离婚的,彩礼钱符合相关条件则可以退还,按照规定,当事人要求退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情况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夫妻双方在生了小孩后离婚,彩礼钱原则上是不用退的,但是如果在具有婚前给付的财产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的,即使生了小孩后再离婚的,女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也需要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刚结婚怀孕离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存在以下情形的,彩礼钱能要回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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