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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姐姐公司要求开宁波某公司的的发票

公司税务 2022-11-07 0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发票应作以下处理:
    1、若是独立核算的,可以相互开发票,但需要按市场公允价格来计算,否则涉嫌关联交易;
    2、若不是独立核算且在同一个区域内,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汇总缴纳的,可以汇总来汇算企业所得税;
    3、其他处理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公司开发票需要提供:发票购领审批传递单、办税人员资格证、发票及发票使用情况明细表、普通发票购领卡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人或组织,应当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 分公司和总公司发票的处理方式:
    1、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可以相互开发票,但需要按市场公允价格来计算,否则涉嫌关联交易;
    2、如果不是独立核算的,而且又是在同一个区域内,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汇总缴纳的,可以汇总来汇算企业所得税;
    3、其他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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