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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了一家超市,由于连续亏损想要解除委托合同,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

合同纠纷 2022-11-07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是:双方具有任意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合同终止,应当解除委托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 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任意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合同终止,应当解除委托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 委托合同解除不需要满足任何法定条件,双方可以随时解除。但是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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