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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对方不络抢养的孩子扶养税

婚姻家庭 2022-11-07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具体来说: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行为的情形,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对于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或者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该征求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法律依据:
  • 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承担给付义务,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无固定收入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无固定收入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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