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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将户口迁入女方后,女方可以将户口迁出吗?

婚姻家庭 2022-11-07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户口可以迁入女方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所以男方只要先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再回自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迁移证,就可以在女方户口地派出所办理入户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结婚后,男方户口可以迁入女方。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1.持结婚证和男方户口簿,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籍证明,女方村(居)委会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可以进行迁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男方户口是可以迁到女方的。法律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同时,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只需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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