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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过英高特特训学校的都挨过打,我儿就是死在英高特.这篇文章纯属污蔑,诽谤,栽赃,陷害,请中顾法律网了解事情真相,还我们学校清白。

进过英高特特训学校的都挨过打,我儿就是死在英高特.这篇文章纯属污蔑,诽谤,栽赃,陷害,请中顾法律网了解事情真相,还我们学校清白。 尊敬的中顾法律网的律师: 您好!我湘阴县英高特励志培训学校及湘阴县中山职校法人代表李铮。近日,有不知身份的人士在网络上匿名诽谤,恶意中伤我校,声称我校非法招生,暴力办学,并打死打伤学生,将一些网络图片移花接木,混淆视听。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许多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多次致电我询问详情,更有甚者来校要求退费等,这些严重阻碍了我校的正常招生与管理,对我校的成长与发展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对我的个人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惑,对我个人声誉产生了及其恶劣的影响,并威胁到了我的人生安全及财产安全。在此,恳求中顾法律网的律师能帮我找到幕后操作者,恢复我中山职校的正常教学与招生,还我及学校的清白,让我们能安安心心办学,明明白白做人,我定当努力配合各级部门的调查取证,争取早日破案。 此致 敬礼 请求人:李铮 2018年1月29日并打死打伤学生,这些严重阻碍了我校的正常招生与管理,并威胁到了我的人生安全及财产安全。

综合法律 2019-05-27 10: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名誉侵权的形式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诽谤罪是情节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一般的诽谤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是犯罪,可以视情况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情况。
    构成诽谤罪的话,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
  • 你好,如果是故意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已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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