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是怎么定义的未发现跟发现

行政管理 2022-11-07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反治安管理有追究时效限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具有法定的追究时效限制。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就不再处罚,该期限是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行为是连续或者继续的,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具有法定的追究时效限制。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就不再处罚,该期限是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果行为是连续或者继续的,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超过办案期限的,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仍应当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可以追究。第二种是超过追究时限的,就不可以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