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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个人债务问题的官司,我爸给别人打借条了,别人在镇里先起诉我们开庭了,然后过了两个月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我们就被县里面的法院直接执行扣押财产了,我想问的是,县里面的法院他二次上诉我是被告人,不应该有通知给我吗

综合法律 2022-11-07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才能确定的哦
  • 可以去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能扣押其财产,但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法院采取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执行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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