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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起诉女方,第一次女方可以不到庭吗

离婚 2022-11-07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起诉离婚第一次一般不可以不出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可以不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到庭不行,但是女方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否则人民法院有可能会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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