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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1年6月10日甲因对丈夫乙经常赌博不满,引发家庭纠纷双方发生激烈争吵,乙对甲拳打脚踢,致甲身上多处皮肤青紫,甲随后报警,公安机关以家庭纠纷为由,口头教育了乙。第二天早上,甲正欲骑车上班,乙上来飞起一脚踢在甲的腹部,甲在无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身体突然倒地,刚巧碰撞在旁边的大石头上,导致右额受伤并导致流产,甲为此住院16天花去医疗费3万元,但甲考虑到双方自由恋爱,尚有一定的感情,还有一

教育 2022-11-07 17: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被打伤了,被害人可以保留证据,到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可以报警。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马路上与人打架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的行为,若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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