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一般把小孩送养,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家庭 2022-11-07 1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送养需要以下相关手续:若为生父母送养其子女的,应当有生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与收养人达成协议,并进行收养登记,若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按照前述程序办理收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子女送养需要的要求:
    1、送养人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送养人必须是因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才可以将子女送养。

    3、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想把孩子送人需要的手续:首先要携带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双方达成协议,且协议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领养方必须带着孩子去相关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九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