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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办理居住证,房主需要给我本人写什么证明

综合法律 2022-11-07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协议,租房的房产证、照片等材料
  • 居住证证明应该这么写:首先写居住证明标题;写明被证明人的名字,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等信息;写明被证明人,居住在本辖区的起止日;最后是证明人盖章或者签名,并写清证明日期。

    法律依据:

    《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居住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有效期,以及涉及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其他信息。
  • 办理居住证应当提交的资料有:身份证或护照、本人近期相片、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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