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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证明在哪开

综合法律 2022-11-07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房证明的开具一般去户口所在县区的房管局办理。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主要是用于在其他地方购房时以首套房贷款或者计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无房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房管局开具,具体流程如下: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房管局;工作人员在房屋管理系统查询名下的房产;证实无房之后就可以开具无房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县区开具并加盖公章才生效。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主要是用于在其他地方购房时以首套房贷款或者计税。
    法律依据: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房屋权属档案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查询机构)应妥善保管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及时更新对房屋权利记载的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查询机构应建立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查询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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