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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没有执行,这个时间有时效吗?过了时效怎么办?过了时效是不是强制执行就作废了?我是否还需要重新申请强制执行吗?

案件执行 2022-11-07 2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效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二年,而人民法院如果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强制执行期限过了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但是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且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百八十四条
    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
  • 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效限制的。该时效期间为二年,如果当事人依法在二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应当予以执行;如果当事人超出二年的期限而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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