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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可以罚员工的钱吗?

劳动纠纷 2022-11-07 2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板扣员工工资受惩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老板扣员工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不能罚款员工,因为只有行政主体才能够罚款,如果公司随意扣工资,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公司不可以随便地罚员工的钱。只有当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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