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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的家庭,是不是家庭成员,每人都享受低保

综合法律 2022-11-07 2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即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分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低保是按家庭收入核算的,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
    而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 家中有一人在享受低保政策,也不能算是低保户,因为低保户的鉴定是以一个整的家庭为单位的,低保户是指家庭生活困难,无生活收入或者生活收入低于该地标准,无法维持正常生活且向有关单位申请批准享受的低保政策的家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二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4.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5.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6.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低保家庭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涉及到医疗、养老、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即包括衣食住行各方面,具体情况各地规定略有差异,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法律依据:低保家庭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涉及到医疗、养老、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即包括衣食住行各方面,具体情况各地规定略有差异,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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